
浏览次数:次
羊城晚报珠海讯 记者何叶舟报道:珠海市对出租车车型的限制将由原有的“五座”改为“七座以下”,这意味着一大家子的出行将更方便。日前,《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经过修改的《条例草案》对出租车车型、牌照投放、牌照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新的规定,同时,明确娱乐场所不得再收“买位费”。
新修订的《条例草案》中第三条对出租车车型“五座”的规定改为“七座以下”。对此,杨静辉表示,这是为将来投入较大的、适用于家庭乘坐的商务车型出租车预留空间,适应珠海向家庭休闲度假城市发展的需要。
家住珠海市市区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大家子一共七口人:一个孩子、四个老人、还有他们夫妻两人。“有时候周末想带一家人出门散散心,7个人就只能打两辆出租车,说好地点还要互相等,特别麻烦。如果有了7座的出租车,我想对于人口较多家庭真的是一件好事。”
本次修订的《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就是更改了出租车牌照的投放方式,其规定,出租车营运牌照通过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条件的招投标方式投放,出租车营运牌照最长期限由十年改为八年。
据记者了解,珠海市不少娱乐场所因为出租车夜间候客,便向其收取“买位费”,不交“买位费”的出租车驾驶员将没有“资格”停留在这些娱乐场所候客。而条例能约束这些行为,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